网约车法律法律解析:申请从事网约车业务的人员应具备线上线下能力服务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企业。(二)具备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互联网网约车运营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具备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检索、查询相关网络数据和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设备位于中国内地,具有符合要求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的协议服务;(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更新时间:2023-11-10标签: 网约车平台服务法律性质网约车服务平台的法律性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