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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样交专利年费,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1 19:10:08 编辑:人人火汽配 手机版

1,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缴纳专利年费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银行汇款或者邮局汇付,对象是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二种方式是向当地的专利代办处缴纳现金或者支票都可以。

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2,怎么交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怎么交专利年费

3,我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要缴纳年费了怎么缴纳

1、面缴:直接向成都代办处专利收费窗口缴纳专利费用;2、汇付: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专利费用。银行汇付: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蜀都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都代办处 账 号:229201010400233120000000001 (该账号仅支持2代支付系统即普通汇付,不支持超级网银或快速到账)3、网上缴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网上缴费系统提交专利费用。网址: http://www.cponline.gov.cn)网上缴费用户需按照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要求, 注册为电子申请用户; 需在指定代办处办理网上缴费远程票据自取业务的,按照《代办处远程票据递送工作规程》在指定代办处办理相关业务。可参考:http://www.scipo.gov.cn/bszn/zlsq/zlsqywzn/201501/t20150104_14900.html
交到本地专利代办处(杭州知识产权局)或者在北京的专利局本部都可以, 只需要写明专利号即可.

我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要缴纳年费了怎么缴纳

4,专利年费如何缴纳求答案

  专利权人自专利授权的年度起,直到专利保护期限届满专利权终止,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年费。准确地缴纳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前提。   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缴纳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专利权人如果没有按规定的期限及时或足额缴纳年费,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为: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补缴年费,不用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5,如何缴纳专利年费

目前有四种专利年费缴纳方式,具体如下:1、网上缴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登陆专利局电子申请网,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网上缴费仅限于拥有专利电子申请账户的用户登陆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办理缴纳费用,其他通过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用户则无法使用网上缴费。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邮局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银行转账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具体账号可上专利局官网查询。通过以上两种汇款方式缴纳专利年费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此外在汇款转账完成后,用户还需要注册和登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并补充填写相关缴费信息等。3、专利局办事大厅或各地专利代办处的窗口现场缴纳窗口现场缴纳的优点就是当场即可拿到缴费收据,而不需要等待邮寄收据;缺点就是需要亲自前往窗口地点;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窗口缴费,一般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才会有专利局代办处的服务窗口。4、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为缴纳专利年费目前市面上很多,可以百度上搜索一下即可,可以代缴年费,还可以监控年费期限等等。
直接用微信号“中高知识产权托管”,就可以免费监控专利年费,法律状态,并且可以手机在线缴费啦。
1、年费的缴纳年度是以申请日算;(若专利申请日为2017年9月1日,那2017年为第一年度;2018年为第二年度,以此类推)2、年费的缴纳日期为专利申请日的月日,(若专利申请日为2017年9月1日,需在每年的9月1日前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直至专利失效或放弃为止。)3、授权后三年的年费可以享受减缓;(即专利申请日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授权,即年费享受减免第二、三、四年度;18年授权,即销售减免第三、四、五年度;以此类推)4、每个在缴纳授权费证书费的同时,就缴纳了第一次年费,同时记载第几年度年费。
第一次在收到授权通知书的时候,上面有提示的,以后就是每年一交,具体数额根据你的专利类型来
邮局汇款可以在备注里写明专利号和费用名称,他们就知道了。
专利年费应该在专利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缴费方式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6,专利申请成功之后的专利年费怎么缴纳

专利申请成功之后的专利年费怎么缴纳?申请专利成功之后,每一年还需要缴纳专利年费,这样才能够受到专利的保护,依法行驶自己的专利权。很多人对于专利年费的缴纳存疑,不知道它是怎么样缴纳的。那么,申请专利之后的专利年费怎么缴纳?专利申请成功之后的专利年费怎么缴纳?在专利申请被中国专利局批准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按时向中国专利局缴纳年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标准不同,但缴纳的期限和方法是相同的。缴纳专利年费的年度计算与发明专利维持费的年度计算方法是相同的。《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所以缴纳年费的年度是从专利申请日起算至下一年的同一日,满一年称为一个年度。自申请日起算,当年为第一年度,第几年就为第几年度,年费在到期日前一个月内缴纳。年费在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向中国专利局缴纳。授权当年的年费是这样规定的:以中国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上的发文日再加3个月为授权日。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日在缴纳维持费到期日之后的,专利权人不用再缴纳当年的年费。授权日在缴费到期日之前的,如果未缴纳维持费的,直接缴纳年费;如果已经缴纳维持费,还要补交当年度年费和维持费之间的差额。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是以中国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上的发文日再加3个月为授权日。授权日落在第几年度,就缴纳第几年度的年费;申请人应在收到授权通知书后按规定缴纳专利证书费的同时缴纳年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公告日即是授权日)超过规定期限没有缴纳年费的,有六个月的滞纳期,在滞纳期内缴纳年费的,另需要缴纳25%的年费作为滞纳金。超过滞纳期仍未缴纳年费的,中国专利局将向专利权人发出视为放弃专利权的通知书,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人不能请求恢复专利权。申请专利之后的专利年费如何缴纳?申请专利之后的年费缴纳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如果你对自己专利要缴纳的年费不清楚,可以提前去认识下。关于专利申请成功之后的专利年费怎么缴纳?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专利,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1、面缴:直接向成都代办处专利收费窗口缴纳专利费用;2、汇付: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专利费用。银行汇付: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蜀都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都代办处 账 号:229201010400233120000000001 (该账号仅支持2代支付系统即普通汇付,不支持超级网银或快速到账)3、网上缴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网上缴费系统提交专利费用。网址: http://www.cponline.gov.cn)网上缴费用户需按照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要求, 注册为电子申请用户; 需在指定代办处办理网上缴费远程票据自取业务的,按照《代办处远程票据递送工作规程》在指定代办处办理相关业务。可参考:http://www.scipo.gov.cn/bszn/zlsq/zlsqywzn/201501/t20150104_14900.html

7,专利年费怎么缴纳

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2.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3.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5]  4.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面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5.专利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6.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7.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1)遵守答复期限,逾期答复和不答复后果是一样的。 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问题,分类逐条答复。答复可以表示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不同意审查员意见的,应陈述意见及理由。  (2)属于格式或者手续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补正消除缺陷;明显实质性缺陷一般难以通过补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数情况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属于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申辩和陈述意见。  (3)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修改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4)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文件。如提交补正书或意见陈述书。一般补正形式问题或手续方面的问题使用补正书,修改申请的实质内容使用意见陈述书,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意见,进行申辩时使用意见陈述书。  8.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并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缴纳恢复费,同时补办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补办手续及补缴费用一般应当在上述两个月内完成。  9.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10.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用)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时,间距申请日超过两年的,还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11.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12.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13.专利权的无效  专利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写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对专利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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